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主要有哪三个
一、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费用主要有哪三个
1)施救费用 条款(一)平安险下第5款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特别费用 条款(一)平安险下第6款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3)共同海损分摊 条款(一)平安险险下第7款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4) 救助费用 条款(一)平安险险下第7款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另可通过批单附加返回/重装和转运费用、清除残骸费用、空运费、关税等,这些需要和保险公司具体沟通协商并询价。
二、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啊?
1、含义不同
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的对称。指在海上运输中因遇难及其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不能列入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只涉及船舶和货物各自利益的损失(如由于驾驶人员的疏忽致使船舶搁浅、船底受损; 货物被窃、焚毁等),由各自利益方承担,如已投保,由承保人代替对造成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只涉及标的物的灭失或损害,不包括任何费用)。
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独海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表现在:
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表现在: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在同一海上航程中;二是船、货处于共同的危险之中;三是为了船、货共同的安全;四是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费用、支付的特殊费用。
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物由于承保风险所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举个例子你会好明白.
比如同一艘船运输木材和茶叶,由于意外木材在运输过程中起火,为救火向船上浇水,因为茶叶受潮的损失就叫作共同海损.
由于火灾造成的损失称单独海损.
具体责任加上楼上的回答.
三、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有何区别?举例说明?
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遇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等为抢救被保险货物以防止其损失扩大而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应该承担这种合理的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向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支付的其实施救助行为的劳务报酬.
四、请用实例来说明施救费和救助费的区别。
假设A为B物体买了保险,B在遭遇危险时,A或者A委托他人实施保护花费的费用为施救费,如果是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C采取救助行为,获救方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为救助费,这是我的理解,可以参考下。
五、海运保险所涉及的费用有哪些
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
六、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多选题)
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A.施救费用 B.救助费用)
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费用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1.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货物在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保险单证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挽救或防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构成施救费用的条件如下:
(1)对保险标的进行施救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保险单证受让人,其目的是减少保险标的物遭受的损失。若其他人采取此项措施,必须是受被保险人的委托;否则,不视为施救费用。
(2)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否则,被保险人对其进行抢救所支出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责任。
(3)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合理的。
2.救助费用
救助费用则是指当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且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保险人对这种费用负责赔偿。救助费用一般可列为共同海损的费用项目,因为它通常是在船、货各方遭遇共同危难的情况下,为了共同安全而由其他船舶前来救助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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